近日,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共同批复“十三五”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,确定江苏省南通市及天津滨海新区、舟山、福州、厦门、青岛、烟台、湛江等8个城市为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。
今年9月,财政部、国家海洋局联 合印发《关于“十三五”期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沿海各省(区、市)海洋与渔业厅(局)、财政厅(局)择优推荐1~2 个沿海城市作为备选示范城市,并报两部门评审确定。确定后的城市,将可以获得中央财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,每个城市奖补3亿元。
根据工作方案,南通市将推动沿海、沿江跨领域、跨区域协同创新,促进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和海洋生物产业向中高端迈进,并向绿色化转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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