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 昨天,市环保局对外通报“南通市各地区2015年3月空气质量综合评价结果”。按照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2012)评价,2015年3月份,南通各地区达标天数比例范围在62%~83.9%,主要污染物为PM2.5和PM10。
依据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(试行)》,3月份南通市所辖各县(市、区)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统计正向排名为:启东市(3.89)、滨海园区(4.00)、如东县(4.26)、海门市(4.89)、如皋市(5.17)、、海安县(5.23)、通州区(5.29)、开发区(5.62)、港闸区(5.74)、崇川区(5.88)。
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后,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综合考虑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PM10、PM2.5、一氧化碳、臭氧6项污染物的污染情况,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。
记者冯启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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